第125话 子归-《天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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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容华,树影婆娑的月下实在是安静,夜晚是适合一个人沉思的时候,我知道在这沈府里面很是安全,基本上隔着十步就有一个藏在暗处的隐卫,我四处晃悠,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沈丛宣的书房的。
远远地看见他在闪烁的黄光之中自带朦胧光辉的身影。
我想了一想,还是走到房门口,守门的亲卫见来人是我直接行了个礼把门打开了请我进去。
我还是小小疑惑了一下,都不怕我是刺客么?
沈丛宣正埋头看公文,见我过来了,立刻起身走过来,走进了看到我皱起了眉头,一把将我的拉过去,顺手拿起屏风上搭着的外褂披在我的肩上。
轻声呵斥道:“这还没入夏你就敢穿这么点到处跑,不怕冷?你自己看看你的手,都是冰凉冰凉的,我看啊,派过去的丫头些都不如明芝有用!”
他的语气气哼哼。
我将身上的外褂拢了拢,“明芝就是每天在我耳边絮叨我才烦了呢,没她管着,刚好这几天我也轻松点。”
我注视着近在咫尺的面容,看着他棱角分明,看着他黑发里突生了一根白发,一时间心疼得紧,抬手抚上他的脸,想抚平些岁月的痕迹。
我缓缓道:“当皇帝很累吧你看看你”
沈丛宣一把握住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暖了暖,回答道:“没,别担心。”
也许是看我性格情绪转变得太快,一时之间摸不到头脑,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他打趣道:“你随北周言书车马回去,我怕你饿,带十只荣德记的烤鸡好不好?”
说罢,他自己也反应过来这话不对劲,因为北周离南魏毕竟还有一段距离,带一百只烤鸡都不够吧,而且还有可能臭
他只能尴尬的呵呵一笑,“算了,还是把那个厨子给你擢升了当御用吧。”
难得看到沈丛宣也有神经大条的时候,我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一笑,我看他也放下了心来。
他缱缮温柔,捉住我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下。我含笑默默地凝视他,心里有千言万语都上了心头。
“活着真好啊”我幽幽的感叹。
沈丛宣听罢微微有些错愕,突然间低头对上我忧虑的眼神,我怕他不开心,赶快换了笑。
他松开我的手,舒臂抱住我,高大的身躯挡住了我面前氤氲丰饶微黄烛火的光芒,我不由闭上眼睛。
心下暗暗道:“我知道我自己自私,不过让我再多留一会儿吧。”
想说什么,却终究没能说出口。
沈丛宣连着几天都住在宫外,每日来回坐马车或者是骑马来回几个时辰赶早朝,过得很是辛苦,不过我想着我还有几天也就要走了,能多看他一眼也是好的,便也没多言语。
这几日日子过得像极了大杂院里面的平淡生活,男主人早出晚归,女主人心情好做做糕点,带带孩子,拔拔草种种花,偶尔一个厚脸皮的亲戚来免费蹭个饭菜,再来一个优雅一点的公子来陪聊天,时间过得很是快。
快的让我贪恋这急速流失的点点滴滴的。
几天后一大早北周那边派了人来接我,据说之前沈丛宣为了送我去北周认亲,差点快要把行李包袱准备成了嫁妆,箱奁数十,丫鬟一堆,连马车都是直接调用的宫里面的,听明芝这样子给我转述我觉得实在是夸张,我以为只是小姑娘喜欢以讹传讹夸大事实罢了,等到我在府门口,真的见到了荣德记里我最喜欢的那位胖胖的烤鸡师傅,我才知道沈丛宣没有说谎,而明芝也不过是陈述了事实罢了。
看着那号称“虚胖”的烤鸡大叔叔一只手拎着一只鸡,另一只手带着一个青布包袱,用像一个小媳妇儿一样幽怨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这事儿做的是有点过了,忙恳求沈丛宣收回他的“君主一言”,我虽然生气这家伙,他怎么没想到这事儿做得这么夸张,太皇太后那方该怎么交代?!
虽然这样想,不过心底最低处还是开心的。
于是乎,从全府出动准备细软的装备竞赛到最后活生生的变成了轰轰烈烈的清仓行动。
不过,北周来接我的人不是赫连长风,据说每当这种时候就是他赫连长风最为活跃的时期,北周宫里面的人永远徘徊在和神经病大爷玩捉迷藏躲猫猫的无限寻回的漩涡里面,用赫连长风的话来说就是:“抓到了带我走,抓不到我,你们让我留。”
还说这就是他的至理名言,实在是荒唐。
不过现在看到赫连长风日子过得这般洒脱,偶尔还会回忆起他曾经也是这个样子将明墨往我面前一推,还以为他那洒脱地告诉我“喏,给你送一个孩子。”那样子的场景离我并不遥远。
不过这几日,除了知道了明墨和王琰的身世之外我还多知道了两件事,一件事那就是北周皇后被废的事情,离王氏根基最终被挫而灭族还很有几年,这解了我对王琰年龄的怀疑,不然我都二十年华,王琰父亲被牵连进来怎么王琰他现在才这么丁点大再有就是明墨武功还挺好,我经常回来见着明墨满身的泥土,不是因为他和邻院子的小孩子们打了架受了委屈,也不是因为他小孩天性玩泥巴,而是因为探听消息不成被奉七打了,那一次明墨和奉七半夜吵醒了我帮了我想出了言书大赛的故事,也不是真的因为他饿了,而是因为明墨执意同奉七“切磋技艺”结果被打成了“狗啃泥”。
墨儿是专门做探子的,武功会是会,不过应当并不高。沈丛宣发现明墨有问题之后本意默默地铲除他,只不过看我闲着逗小孩子玩也很是在行,说不定还能培养一下以后替他带孩子的激萌技能,便与赫连长风达成了协议,只要不伤害我,明墨可以留在身边,只不过,有奉七在一天他明墨就打探不到消息
这下子我心里终于明白了个大概了。
走的这一天,赫连长风没来,又去躲了猫猫,来人是那位在四国言书大赛之上令我钦佩不已的玲珑先生,依旧是鹤发俊彦,身藏七尺,本是个英俊少年郎,却十分令人怜惜的偏偏生了个白发,但是这玩意儿还是要看脸的,在他身上映照出来,反倒让人觉得他有些仙风道骨的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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